电梯限速器是电梯安全运行的重要元件,是安全钳动作的指挥及控制元件,与其一起组成防止电梯超速和坠落的保护装置,在系统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。当电梯超速、运行失控或悬挂装置断裂时,限速器安全钳装置迅速将电梯轿厢制停在导轨上,并保持静止状态,从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事故。
限速器是一个超速探测装置,一般安装在电梯机房或电梯井道顶部,也有装于底坑的情况。当电梯超速达到设定的电气动作速度时,它会通过电气开关切断电梯的安全回路,进而切断系统电源。如果电梯由于重力或惯性还继续超速,会触发限速器的机械动作装置,使限速钢丝绳停止运动,从而提拉安全钳。
目前市场上常用的限速器主要有两种:离心型和共振型。离心型是通过离心力与转动速度之间的关系设计的,当电梯的运行速度到达事先设定的速度时,绳轮上的离心甩锤就会甩到足以触发限速器的位置,使限速器动作,从而实现速度监控。共振型限速器是利用共振时振幅的原理设计的,当限速器绳轮转动频率达到振动块的固有频率时发生共振,使限速器动作,从而实现速度监控。
电梯是载人的垂直交通工具,必须将安全运行放在首位。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,从设计、制造、安装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考虑到防止危险的发生,并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危险,设置专门的完全装置。限速器安全钳系统,就是在电梯发生超速和断绳时起保护作用的安全装置。该系统是否能正常工作,不仅取决于设计制造,更重要的是取决于日常维护保养。
国标GB7588-1997《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》中第9.9.1条规定,操纵轿厢安全钳装置的限速器动作速度应发生在等于额定速度的115%。但应小于:a)对于除了不可脱落式滚柱式以外的瞬时式安全钳装置的0.8m/s;b)对于不可脱落式滚柱式安全钳装置为1.00m/s;c)对于额定速度小于或等于1.00m/s的渐进式安全钳装置为1.50m/s;d)对于额定速度大于1.00m/s的渐进式安全钳装置为1.25+0.25/v。对于额定速度超过1.00m/s的电梯测定时建议按上述上限值的动作速度核定。第9.9.4条规定,限速器动作时,限速器绳的张紧力不得小于以下两个较大者;a)300N,b)安全钳装置起作用所需力的两倍。
用300N提拉力拉动安全钳连杆拉臂,整个机构动作灵活,连动开关也能同时动作。松开拉臂后,机构应能迅速回复,但联动开关不应复位。随着连杆机构运动,楔块应能在钳座内灵活滑动。正常情况下楔块与导轨侧工作面间隙应均匀,且应在2-3mm内。
上述内容充分论述了限速器安全钳系统动作的必要条件和基本要求,但是,在对限器安全钳的检验中发现部分电梯由于维护保养不善,致使该安全装置根本达不到正常的工作要求,主要存在下列问题:(1)、因限速器弹簧长期处于反复伸缩状态,使其整定动作速度改变;(2)、转动部件长期缺油,阻力增大致使离心甩动部分动作不灵活;(3)、由于钢丝绳自身的变化延伸,造成张紧装置触地,使钢丝绳张力不够,发生打滑;(4)蚊钉、安全钳的连杆拉臂传动部分缺油、锈蚀,致使提升力大大超过300N;(5)、主动杠杆末端与安全钳联动开关距离过大,拉臂提起时,开关不能同时动作;(6)楔块与导轨侧工作面间隙过大,在连杆提起进,楔块卡不住导轨;(7)、楔块内油污过多,松开拉臂后楔块不能复位,造成导轨受损。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使该系统成了摆设,而且容易使人产生心理麻痹,潜在危害更大。因此,加强对限速器、安全钳的维护保养,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十分必要。具体地说应该做好以下两点:
(1) 限速器要勤检查。旋转轴销,张紧装置轮轴与轴套每周应挤加钙基润滑油一次。张紧装置的张力应一致,旋转轴销部分每周注油一次,每年清洗一次,铅封处不得拆卸,离心甩动装置应定期清理上油,保持动作灵活。限速器的绳索伸长超出规定范围时,应截短绳索。每2年要经有关部门校验1次限速器动作速度,确保其动作速度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内。
(2)安全钳、连杆机构每月应加机油润滑1次,同时紧固,保证提拉力迅速传递到安全钳拉杆上,且不超过300N。调整松动的弹簧、螺钉、销轴等零件。楔块、钳座每月涂少量凡士林1次。定期清洗调整安全钳楔块,清除里面沉积的油污,保证钳块的动作灵活。
总之。限速器安全钳系统是电梯的1个十分重要的安全装置,其动作正常与否不仅关系到电梯本身的运行安全,更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。因此,电梯使用单位加强对该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十分必要。同时,电梯监督与检验机构也必须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,特别要加强对电梯安全装置的检验与试验,从而保证电梯安全,高效地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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