预置式扭力扳手具有预设扭矩数值和声响装置。使用时,首先设定好一个需要的扭矩值上限,当施加的扭矩达到设定值时,扳手会发出"卡塔"声响或者扳手连接处折弯一点角度,同时伴有明显的手感振动,这就代表已经紧固不要再加力了,提示完成工作。解除作用力后,扳手各相关零件能自动复位。
扭力扳手也叫扭矩扳手或力矩扳手,力矩就是力和距离的乘积,在紧固螺丝螺栓螺母等螺纹紧固件时需要控制施加的力矩大小,以保证螺纹紧固且不至于因力矩过大破坏螺纹,所以用扭力扳手来操作。
预置式扭力扳手预置式扭力扳手具有预设扭矩数值和声响装置。使用时,首先设定好一个需要的扭矩值上限,当施加的扭矩达到设定值时,扳手会发出“卡塔”声响或者扳手连接处折弯一点角度,同时伴有明显的手感振动,这就代表已经紧固不要再加力了,提示完成工作。解除作用力后,扳手各相关零件能自动复位。
1.设定扭力值;
A.逆时针方向旋转锁紧手柄,松开调整轮。
B.转动调整轮,使主标尺与副标尺(调整轮刻度)示值相加之和等于您所需要设定的扭力值。
C.扭力值设定后,顺时针方向旋紧锁紧手柄,扭力值设置工作完毕。
2.将扳手方隼套入相应尺寸规格的套筒;
3.将套筒套入螺母或螺栓头上;
4.顺时针方向均匀施力;
5.当听到“咔嗒”声或感到扳手有卸力感时,既已达到所设定的扭力值;
6.当您拧长螺栓或油管一类的螺母,套筒无zai法工作情况下,此时,需要更换开口头;
A.压下定位销,沿脱力方向施力,即可取下扳手头。
B.将选取后相应尺寸的开口头插入扳手杆旋转,使定位销弹入扳手头小孔内定位即可。
1.用户应按产品标牌(或产品合格证)所示精度检定。
2.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/T15729-1995《扭力扳手通用技术条件》中指定方法进行检定。
3.一般使用情况下一年检定一次,当扳手使用频次较高时,用户可自行规定检定周期。
4.用户自备扭力扳手检定仪,可自行检定。没有检定仪的用户,可与当地计量部门或厂方检定。
本产品为高精度产品,为此,请您注意:
1.使用中请勿强烈冲击;
2.不能当榔头使用,敲击工件;
3.扳手报警后请勿继续施力;
4.使用前请检查扳手上的箭头是否同施力方向一致,如果不一致请将扳手头旋转180度重新安装;
5.请勿自行拆卸扳手各部件,以免破坏精度影响使用;
6.预置式扭力扳手,使用完后,应把扭力值调至零位放置,以保持扳手精度,延长使用寿命;
A.在扭力扳手的使用中,首先要根据测量工件的要求,选取适中量程扭力扳手,所测扭力值不可小于扭力器在使用中量程的百分之二十,太大的量程不宜用于小扭力部品的加固,小量程的扭力器更不可以超量程使;
B.在使用扭力扳手时,先将扳手方榫连接好辅助配件(如套筒,各类批嘴),确保连接已经没问题。在加固扭力之前,设定好需要加固的力值,并锁好紧锁装置,调整好方向转换钮到加力的方向,然后在使用时先快速连续操作5-6次,使扳手内部组件上特殊润滑剂能充分润滑,使扭力扳手更,持久使用。
C.测量时,手要把握住把手的有效范围,沿垂直于扭力扳手壳体方向,慢慢地加力,直至听到扭力扳手发出“塔”的声音,此时扭力扳手已到达预置扭力值,工件已加力完毕,然后应及时解除作用力,以免损坏另部件。在施力过程中,按照国家标准仪器操作规范,其垂直度偏差左右不应10度。其水平方向上下偏差不应3度,操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应保证其上下左右施力范围均不15度;
D.为了不使测量结果因水平和垂直方向上的偏差而产生影响,在测量时,应在加力把持端上施加一个垂直向下的稳定力值, 然后再手动加点力,这样使用值更。
E.扭力扳手的读数: 如果是带表扭力仪器,直接读取指针所指示的数据为测量数据值;如果是套筒加副刻度指示器,应先读取主刻度上的刻度值,再加上副刻度或微分筒上的刻度值之和为测量数据值。
F.扭力扳手是测量工具,应轻拿轻放,不能代替榔头敲打,不用时请注意将扭力设为小值,存放在干燥处。 扭力扳手应用范围较广,在加固扭力时,相对来讲比较简单,只需要设定其要求扭力值便可进行操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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